从网络销售生鲜农产品,浅谈电商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

2024-10-14 10:01 来源:亿佰加盟
分类:超市

众所周知,网络平台已成为消费者购物的重要渠道之一。社会各界对网络平台的定义和范围的理解却各有不同,因此对平台应承担的责任存有争议。《合规管理要求》标准立意之初,CCFA走访调研了多家不同类型的平台,从平台参与商品或服务流转的环节多少、经营模式与角色定位、食品安全管理情况,以及对消费者的影响程度等角度,将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网络平台粗略分为两大类,一类是开展自营业务的网络平台,这类平台或仅开展自营业务,履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职责,或同时具备平台模式,即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、交易撮合、信息发布等服务,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网络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活动的模式;另一类则是是不开展自营业务,简称纯平台模式,平台内经营商户则主要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此处使用“主要”二字是考虑直播等模式下,主播人员的角色定位和责任划分在法律上还未明确。

按照《电子商务法》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《合规管理要求》将平台经营者(也称平台开办者)和平台内经营者作为适用对象,对其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行为,以平台经营者管理视角,从入网管理、信息管理、商品管理、售后管理与消费投诉等方面提出了合规管理要求。

具体要求为,平台经营者应在如下方面加强管理,一是设置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,或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。强调与平台内经营者共同对销售商品的质量负责,可通过签署协议等方式明确各方责任;二是加强全流程风险监测与管理,在商家入驻、信息核验、问题处置等环节加强管理,鼓励开展商品风险监测与排查,主动实施商品抽样检测;三是强化信息公示管理,尤其是在商品详情页面增加产品质量合格信息、质量等级、追溯信息等内容;四是完善商品售后管理和争议解决制度,妥善处理投诉举报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
《合规管理要求》将作为行业自律文件进行推广,各类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应结合自身特点,转化成管理制度或操作规范进行应用,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,保障有序经营,促进高质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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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:22天前